中国体育的现行人才培养机制,已经进入了事件频发的多事之秋!
从“大赦”田亮等运动员的呼声响起之时,到重庆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交“解冻”田亮的建议案,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不仅田亮回归国家队仍然悬而未决,这期间还先后出现了女足的马晓旭、袁帆、马良行遭到冷遇,王濛受到禁赛处罚等一系列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事件都与奥运会备战有着密切的联系。显而易见,在新形势下实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双赢”,已成为中国体育实践“人文奥运”理念的核心内容。而解决矛盾的关键就在于,现行人才培养机制如何容忍正在日益突出的“个性”。
尊重“个性” ;す依
田亮的行为不无缺陷,人大代表的议案也有自己的角度。但该议案直指的某些人才机制的弊端却令人关注。尽管中国体育一直在寻求市场化的突破,但行政力量依然牢牢捍卫着自身的权威,对一切反对的声音以及对个人利益的追求都严厉打压。
在一些领导眼中,运动员敢“做乱犯上”就要处罚,就要停赛、停训。名气、成绩等甚至运动队的“灵魂”、核心人物,与领导的权威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只要谁敢不听话、“大放厥词”,都将一律“棒杀”。此举的主要目的是向所有的运动员发出强烈信号,对上层的意见、指示,只有唯命是从,不许说三道四。
人大代表指出,许多优秀运动员资源被白白浪费,其实就是为了保证少数人决策的“正确性”,这种埋没人才、打击个性的做法,本质上就是对国家利益的极端不负责任。
引导“个性” 弥补管理漏洞
时下中国体育人的个性意识日渐浓厚,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这其中有“80后”运动员性格特征的体现、有现时国际体育氛围、文化的影响,也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体现。面对“口无遮拦”事件屡禁不止的趋势,中国体育首先要反思一下:自身的管理出现了哪些问题?
王濛攻击主教练,质疑国家队的战术打法,属不成熟也好,属出言不逊也好,却未见得都是她的错。在处罚王濛的同时,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和国家短道速滑队,是否应该从自身找一下原因,分析一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与运动员沟通方面,是不是应该做得更深入、更细致?田亮事件也是中国体育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如何让明星运动员得到该得的经济利益,这也应该是管理部门早该制定的规则,以田亮自身的错误来掩盖管理方面的失误,这对运动员是否公平呢?
如果回避管理上的漏洞,而一味扼杀运动员的个性,只能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中国女足不断修理“刺头”,结果不仅球队内乱不止,而且战斗力明显受到影响,如今不得不考虑将她们再请回来。这无疑是一种“双输”结果!
解放“个性” 张扬运动魅力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倡导“人文奥运”的中国体育,首先应该在人才培养机制上表现出更大的宽容,这样即有利于运动员个性的健康培养与释放,又能促进运动队管理工作的良性运转。从一定意义上说,个性张扬的运动员群体,有利于树立起中国新时代体育人才的崭新形象。
篮管中心与王治郅和解就是一个双赢的结局。王治郅的错误比田亮严重得多,但王治郅回国后,篮管中心并未将其打入“冷宫”,而是一边帮他改正错误,一边将其吸纳进国家队,最终在世锦赛和亚运会上为国争得荣誉。凡是运动天赋很高的优秀运动员,都会有不同于常人的个性,这就需要管理者提高管理的艺术,如果削平“个性”的棱角,优秀运动员也有可能因此沦于平庸;而合理地引导和发挥“个性”,则可能令天才更加出类拔萃。
当个人诉求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中国体育的人才培养机制,不能再单纯将责任都推到个体身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总有一个结合点,双方和谐共处,并最大程度地实现各自的利益,这就是“双赢”。而不断努力地谋求这种双赢,确实是对现时中国体育人才机制的不小的考验。(肖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