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出台新规定 球员明年可以“二次转会”
2007年12月28日 11:37 来源:三秦都市报 发表评论
就在2007年的球员转会即将进入收官之际,中国足协昨天出台了一条新的转会规定——从2008年开始,国内球员可在联赛中期再次申请转会。如此以来,对于那些在赛季初没有找到就业机会的球员来说,就等于增加了一次就业的机会。
据悉,中国足协之所以要这样改善现行的转会规定,把每年的转会次数从原来的一次增加到两次是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给各球队增加一次充实自己实力的机会,第三方面则是为了给球员们尽可能多的提供就业机会。
对于这样的转会新规,目前从各俱乐部和球员反馈回来的信息来看,大家都比较欢迎。一位中超俱乐部总经理告诉记者,如此以来,即便是在年初球队的引援工作没有做扎实,联赛中期还有一次调整的机会。而某位中超球员则告诉记者,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联赛初期大家没有找到更好的下家,但联赛中期同样有机会。不过,对于这样的机会,在记者采访的俱乐部老总和队员当中,大家都说要谨慎使用,因为没有人愿意虚度半个赛季之后,在联赛中期对队伍进行调整,或者再找下家。
另外,据记者了解,明年新增加的转会具体操作为:在中超下半程比赛(第16轮联赛)开始之前进行。2008年中超联赛因为奥运会的缘故,第一阶段的比赛较为松散,而在年底的第二阶段会变得密集。按照原来排定的中超联赛赛程,第一阶段将在中国队备战十强赛第3场比赛前结束,因此中国队获得十强赛资格后,第3场“十强赛”的集训和比赛间歇也将成为“二次转会”的最佳时机。
(记者 王战荣)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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