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大赦特别费案? 马营称马英九对相关议题审慎
2008年04月25日 16: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25日电 马英九特别费案无罪定谳,外传马英九有意大赦特别费案,马萧办公室发言人罗智强今天表示,赦免固然是“总统特权”,但行使时必然侵犯司法,同时台湾过去也没有大赦前例,因此马英九对这件事非常谨慎。
据“中央社”报道,台“最高法院”24日判决,认定凡是不实单据核帐均构成伪造文书罪,不存在习惯法或行政惯例。此外,领据部分也须“因公支用”,特别费不是“实质补贴”,相关见解可能使很多特别费案的被告与承办人陷入有罪困境,也将影响侦审中的特别费案,因此有舆论认为,马英九应大赦特别费案。
罗智强对此表示,马英九在选前就数度表示,赦免权固然是“总统特权”,一旦行使却必然会对司法产生一定程度的侵犯,而且台湾过去并没有大赦的实践前例,所以这个部分的行使,一定要非常非常谨慎,这是马英九对相关问题的态度,目前没有改变。
不过罗智强也表示,马英九上任后在这个议题上,会由“法务部”注意与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也会做必要的研究与讨论。
【编辑:吉翔】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