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30日)再度开庭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就检方移送并办马英九转帐特别费给妻子周美青以及支付宠物狗款项,涉嫌侵占公有财物罪、伪造文书罪案情,马英九辩护律师认为,合议庭应将这部分退回。
据“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颜圣冠等人,今年八月间就马英九每个月转汇部分特别费给周美青使用以及以特别费支付宠物狗的认领、医疗等费用,到台北“地检署”递状告发马英九涉嫌侵占公有财物罪及伪造文书罪。台北检方分案后,十一月间将全案移送台湾“高等法院”并办。
马英九辩护律师在庭讯时指出,相关案情检方已侦办完毕,马英九并无涉法,合议庭应将并办案情退回。
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年二月十三日侦结,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将马英九起诉。除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被依贪污、伪造文书罪起诉,其余五名当时的台北市政府员工,都获缓起诉处分。
台北地方法院八月十四日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同案被告余文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减刑后为一年两个月。检方与余文都不服提起上诉,台“高院”经近两个月审理后,今天辩论终结,最快十二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