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今天(9日)发布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公告。公告事项包括“立法委员”选举的种类、名额、选举区划分、投票日期、时间及地点以及竞选经费最高金额等事项。
据“中央社”报道,公告指出,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将在2008年1月12日,自上午8时至下午4时办理,选民可前往各县市各投票所投票。
公告表示,区域选区将选出73人,少数民族选区选出6人、全台不分区及侨居境外民众选出者是34人,“依政党名单投票选出”,这部分由获得5%以上政党选举票的政党依得票比率选出;各政党当选名单中,妇女不得低于二分之一。
公告更明列73个区域选区的竞选经费最高金额,以及山地少数民族选区的竞选经费最高金额新台币一千一百七十七万九千元、平地少数民族选区的竞选经费最高金额一千一百五十八万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