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1日电 台“特侦组”侦办中药同业公会行贿“立委”一案,前“行政院长”苏贞昌21日下午到案说明,结束约谈后苏贞昌对外表示,1997年他竞选台北县长时接受中药商10万元(新台币,下同)“捐款”,但他称“一切合法”,案发时已非“立委”,因此没有参与“药事法”的审查。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湾中药商业同业公会全台联合会05年初遭人检举有将近3000万的公款流向不明,疑遭人不法挪用!案呒焓鸩楹谥行摹蓖5月间曾约谈前任理事长徐庆松,并怀疑中药商同业公会为推动“药事法”中的“中药商调剂权”修法,向会员募集三、四千万元,再致赠多位朝野“立委”,游说“立委”修法。
“最高检特侦组”今年4月成立后指派数名检察官共同侦办,20日以关系人身分传唤6名现、卸任“立委”到案,其中包括赵永清、李俊毅、许舒博、邱垂贞、林光华、廖福本,讯后均饬回。
“特侦组”21日下午约谈苏贞昌到案,大约2个小时后结束约谈。苏贞昌在结束约谈后对媒体表示,1997年他竞选台北县长期间中药商捐款10万元作为他的竞选经费,但苏同时指出这些“一切合法”;且当时他已不具 “立委”身分,有关“药事法”的审查事宜,他并非提案人也没联署,更没有参与审查。
“中央社”的报道称,苏贞昌称今天是帮忙检察官了解案情,并相信检察官已很清楚,这个案子他没有任何违法且合情合理,且时间是竞选期间,金额只有10万元,对法案未来究竟如何进行并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