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2日电 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被控在05年党主席选举期间不法募集政治献金,涉嫌违反“政治献金法”,“最高检察署特侦组”调查马英九所有账户资料后,近期内将函调“内政部”与马英九党主席竞选办公室等单位数据,厘清马英九在党主席选举的资金来源。
据“中央社”报道,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徐佳青06年11月16日向台北“地检署”递状指控马英九在05年竞选国民党主席时花费超过新台币2000万元在电子媒体与7家报纸刊登广告和寄发文宣,但财产却比前一年增加440万元。
告发状指出,马英九竞选国民党主席并非参选公职人员,若以个人或任何机构收受捐款,违反“政治献金法”第五条规定,依同法第二十四条可处同额;,并没入所受政治献金;若未设专户收受政治献金,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告发状表示,马英九对外指竞选国民党主席是自掏腰包,但财产不减反增,怀疑他利用前台北市政府参事兼观光委员会执行长康炳政为白手套对外募款,涉嫌违反“政治献金法”。
台北“地检署”受理案件后,去年12月1日签分“他”字案调查,“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成立后,“北检”依相关规定将全案移送“特侦组”,由检察官侯宽仁侦办,目前仍为“查”字案。
检方人士指出,检方清查马英九“行政院”邮局、台北富邦市府分行、城中分行、兆丰银行、国泰世华东门分行、“中央信托局”、永丰银行城内分行、台湾银行龙山分行等现有账户,发现这些户头在05年3月至7月间并无巨额资金流出的纪录。
检方另查出,马英九在竞选党主席期间并无另外开设账户或选举专户情事。
由于“内政部”与“监察院”已于去年展开调查工作,检方预计在近期内向两单位及前马英九党主席竞选办公室调阅相关资料,厘清党主席选举的资金来源,不排除传唤相关人士到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