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日电 台当局审计部门昨天公布支领特别费情形,前“行政院长”谢长廷、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立法院长”王金平、“司法院长”翁岳生等二十一人,特别费都直接拨入个人账户。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一百多人中,只有谢长廷高雄市长任内,特别费支领方式有两种支领方式,分别为拨入个人账户及具领支票。
台审计部门公布的是一九九九年到二00六年各“部会”首长及台北高雄市长支领特别费情形,共有一百二十一位首长,支领特别费共新台币三亿一千一百八十八万多元,其中检具原始凭证报支有一亿六千一百九十四万多元,领据方式报支有一亿三千七百七十二元。
不少人的特别费可说是领得“淋漓尽致”,几乎领光光,也有在需要原始凭证部分及用领据提领部分,数目掐得刚刚好,只差一元。
数据显示,支领特别费的方式有五种。二十一个直接拨入个人账户的人,几乎来自历任“立法院”、“司法院”、台北高雄市长及环保部门。领现金的人最多,有七十一位。而具领支票的则有七位。
国民党“立委”要求法务主管施茂林说明自己的状况。施茂林表示,“我连我到底有多少钱,我都搞不清楚!
由于谢长廷需要原始凭证领的钱少于需要领据部分,国民党“立委”吴志扬讽刺谢长廷:“太贪心!彼,谢连需原始凭证的部分都用不完,为何另一半用领据的部分一定要用完;马英九刚好相反,反而比较正常,若要挑官员毛病,这些人才贪心,要抓应该抓谢长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