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 台“中选会”主委张政雄表示,“立委”与地区领导人选举合并举行的前提是要“合宪合法”,至于这次是否要合并办理,社会必须要有共识后,“中选会”才会在适当时间审慎检视。另对“大选”绑“公投”,他则指出,“公投”不能拿来“修宪”,这样不仅“违宪”,连咨询性的“公投”也不可以,因为这样违反“公投法”。
据台湾《中华日报》报道,张政雄指出,“立委”选举依规定要在任期届满前十天选出来,这届“立委”任期到08年1月31日,也就是要在08年1月21日前完成“立委”选举投票。
而地区领导人选举则规定要任期届满前1个月,也就是要在08年4月19日前完成选举,再依“宪法”类推原则,地区领导人选举应在任期届满前3个月内完成,所以选举应在08年2月19日至4月19日间办理。
张政雄进一步指出,“立委”与地区领导人选举合并举行的前提是要“合宪合法”,因此,年底“立委”选举与08年“大选”是否要合并办理,社会必须要有共识后,“中选会”才会在适当时间审慎检视。
对于“立委”进一步质询,“大选”是否能绑“公投”,张政雄说,“宪法”的制订或修订是非常重大的事,“公投法”现行规定无法做“修宪”的工作,“修宪”程序应按照宪法增修条文的规定,“宪法”规定“修宪”要经“立委”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四分之三决议后,交由公民复决。
张政雄强调,“咨询性公投”在“公投法”中无规定,“修宪”还是要按照“宪法”规定的“修宪”程序进行,地区领导人选举如要合并“修宪公投”,经此程序时程上比较急迫,最主要还是看“立法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