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日电 高雄市长选举官司,确定3月12日进行全面验票。高雄“地方法院”将动员20组法官,会同双方律师进行验票,预计一周(19日)完成。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据悉,高雄“地方法院”合议庭法官认为无效票太多,双方差距过小,争议票数也高过双方差距,而且黄俊英阵营举发争议事项近百项,合议庭认为已释明原因,乃裁定全面验票。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长涂裕斗表示,高雄市长陈菊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之诉,1月29日合议庭法官召集陈菊及黄俊英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审判长黄宏钦当天即以口头谕知双方律师,决定在3月12日进行全面验票。
合议庭法官裁定全面验票的理由有四点:一、市长选举无效票6622票太多。二、双方差距仅1114票太少,得票比例差距仅为千分之零点四。三、根据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验票的经验,平均每个投开票所出现的争议票有5票,若乘以高雄市839个投开票所,可能的争议票超过4000票,超过双方的差距票数。四、原告有释明有争议的投开票所达上百个,举发的争议事项也有上百件,且已经过公证。
黄俊英律师团1日召开记者会,肯定高雄“地院”的裁定结果;瓶∮⑽温墒涡褴、赖素如偕同黄俊英本人,昨天中午召开记者会宣布,高雄“地方法院”已裁定将全面验票,这是因为,他们提出的释明数据中包括物证、人证的数量,以及可能有问题和争议的投开票所超过60%,合议庭庭长以上次“大选”验票的经验值,认为有“足以影响选举结果之虞”,合议庭庭长有诉讼指挥权,才裁示全面验票,在1月29日协商中,两造律师都有记名笔录,绝非单方面说法。
陈菊接受媒体访问时说,高雄市总共有800多个投票所,只要黄俊英的律师或任何一位证人能够明确指出哪几个投票所有问题,经由法律程序的调查,证明足以影响选举结果的话,那当然要验票;反之,如果没有证据,也不经法律调查程序,就要来全面验票,那就等于是全面否定了参与选务工作的选监人员,而且开票过程各党都有派人在各投票所监看,黄阵营要求全面验票,也是对自己的工作人员不信任,这样非常不公平,她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