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2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2日)再度审理“国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张熙怀向合议庭声请保全证据,请求合议庭与检察官、被告与所有辩护人即刻到“总统府”调阅、扣押“国务机要费”案六项事实的相关资料,厘清这六项事实是否符合所谓“国家机密”要件。
据“中央社”报道,六项事实包括“F案(外国公关公司)”、“资助海外民运人士”、“甲君之秘密‘外交’工作”、“来自曾天赐新台币320万元之秘密‘外交’工作”、“吕秀莲之台湾礼敬团活动”及“对东北亚之秘密‘外交’工作”。
张熙怀表示,检方声请保全证据动作,是依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属合法声请动作。
另据报道,台“司法院”秘书长范光群上午表示,关于“国务机要费”案审理有无“违宪”的“释宪”声请,目前仍由大法官审查小组审查中,因此,大法官是否受理“释宪案”仍须由审查小组决定。
此外,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二度审理该案,被告律师团对合议庭裁定本案没有抵触“宪法”、应续行审理表示不满,在法庭中与审判长有多次言词交锋;此外,控辩双方也就证据清单有无证据能力的提示程序,展开激烈攻防。
“国务机要费”案11月3日侦结,检方依贪渎与伪造文书等罪将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总统府”第三局出纳陈镇慧等4人起诉;台北“地方法院”11月15日分案由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及陪席法官吴定亚组成合议庭,今天则再度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