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15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監(jiān)察院”調查發(fā)現(xiàn),臺南地方法院法官蘇義洲、徐文端審理“番石榴票教父”張三格詐欺案,接辦1年多后才發(fā)現(xiàn)對此案66名被告無管轄權,兩位法官玩忽職守,致生訟累,15日通過彈劾。
“監(jiān)察院”審查會通過“監(jiān)委”程仁宏、楊美鈴提案,分別以7票對4票、11票對0票彈劾蘇義洲、徐文瑞。彈劾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程仁宏說,蘇、徐兩位法官在2007年7月17日接辦張三格詐欺案,此案有66名被告,其中僅被告林宗興與陳榮德住居所為臺南縣市,其它64名被告是依“刑事訴訟法”相牽連案件規(guī)定,合并由臺南地院管轄。
程仁宏指出,臺南地院審理期間發(fā)現(xiàn),林宗興因同案被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中,遂判決此案“不受理”,而陳榮德根本就是設籍基隆市,起訴書卻誤載為臺南市,臺南地院直到2008年11月27日才徑以管轄錯誤不受理來結案,并將全案移請各相關法院辦理。
程仁宏表示,檢察官起訴書中記載陳榮德地址有誤,承辦檢察官稱是錄事人員計算機輸入錯誤,但“監(jiān)委”認為檢察官也有疏失,這部份監(jiān)察院將分案調查。
楊美鈴表示,臺南地院審理此案年余,讓數(shù)十名被告得跑到臺南受審,她印象最深的部分,是臺南地院為審案,從其它監(jiān)獄借提其中一名牽涉本案的被告郭信福長達半年,卻只訊問過1次,郭信福借提期間假釋記點都無法計算,法官的辦案態(tài)度嚴重損害被告人權。
楊美鈴說,如果當初承辦法官收案后,先調查對被告是否有無管轄權,也不會造成后續(xù)無謂的訟累,法官玩忽職守情節(ji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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