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报:特别费案三审无罪是马英九就职前最佳礼物
2008年04月24日 15: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4月24日电 台湾“最高法院”今天判处马英九特别费案无罪定谳。台湾《联合晚报》刊出特稿认为,宣判结果无论是“发回更审”还是“上诉驳回”(无罪定谳),对于马英九5月20日顺利就任,都不造成任何影响。
文章说,马英九特别费案因检方起诉后,一、二审均获判无罪,由于检方上诉至“最高法院”,因此,今天的宣判如果是“上诉驳回”,全案即告无罪确定;这项结果无疑是更清楚的认定马英九是完全清白,其结果,对身为领导人的马英九而言有实质的意义,在未来四年甚至八年的任期中,马英九更能够大刀阔斧的全力肃贪,推动廉能“政府”。
文章说,若台“最高法院”判决是“发回更审”,由于马英九于“5•20”就职后,即享有“刑事豁免权”,因此,该案必须停止审理,也不会影响马英九上任,但由于特别费案尚未确定,对马而言始终是心上的一块石头未放下来。
因此,台“最高法院”的宣判,对马英九于“5•20”顺利接任领导人并不会发生任何影响,但结果是无罪确定,无疑是马英九就职前的最佳礼物。
【编辑:官志雄】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