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台湾《中国时报》发表社论说,或许,这次的“减刑”,一开始确是要突显某种崇高政治意义的,但实况却是:多名烟毒犯甫获自由就迫不及待地与药头接触,其中大部分因涉嫌吸毒被捕回笼,更有七人已因吸毒过量而暴毙。再加上减刑当晚全台员警临时动员超过四万以上的警力,从八时起至隔天凌晨大阵仗的展开扩大临检,戏称是对减刑出狱人的一次“接风宴”。我们真的不知道,这次的减刑,除了纾解监所人满为患的问题,并让陈水扁能在任满前顺利行使一次他所拥有的“大赦权”之外,还能找出其它什么更崇高而深刻的意义!
社论说,陈水扁确曾表示这次的减刑,是为纪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及解严二十周年而激活,换言之,从一开始他就不讳言这是一次政治性的减刑。假如今天台湾的监狱中还关着许多因为政治见解不同或是其它政治因素而坐监的人犯,那么针对他们实施减刑当然意义就很大了,问题是这个年代在台湾早就一去不返;如果说是为了要促进朝野的政治和解,我们所看到所有在野阵营针对这次减刑的反应,绝大部分都是负面的批评与疑虑。结果为了一个彰显不出任何意义的政治诉求,却释放了近九成的烟毒犯及窃盗犯,不仅目的与结果之间完全没有对价关系,剩下还想要凸显的其它任何意义,也都淹没在那场全台性的扩大临检中了。甚至可以这么说,这场“减刑秀”的政治意义,已经全被另一场“扩大临检秀”给全部抵消掉了。
讲得更直接一点,这场减刑秀既未能彰显任何纪念过往历史的象征意义,也未能实践出任何促进朝野和解的实质意义,反倒是直接冲击了当局所一再着力的“拼治安”政策标的。想想看吧,一天之内近一万多名烟毒犯及窃盗犯回到社会,人们立即想到的是久远之前“历史”?还是当下的“现实”?
社论指出,台“法务部”这次在配合高层的减刑政策上,在审度适用范围上已经是用心良苦了。用他们自己的说法,是既要考量原则性与通案性,又要衡酌台湾安全、还得要顾及社会治安及民众观感,最后采取了负面表列形式,刻意排除重大暴力犯、杀人犯、经济犯等六大类型恶性重大犯罪,以平息社会任何可能的反弹,据说其所考量的复杂性已可谓是历年之最。然而复杂归复杂,最后获得释放出的有近九成都是回笼率最高的烟毒犯及窃盗犯,再加上大阵仗的扩大临检,这不恰好证明连相关单位都担心此次减刑会冲击到治安?而针对外界的疑虑,“法务部”口头上却还理直气壮,认为透过“法务部”与警方的多管齐下的因应,已有严密的配套措施,不至于对社会治安造成冲击,这不是摆明了睁眼说瞎话吗?如果什么都不必担心,“警政署长”侯友宜又何必在扩大临检勤务要亲自上场督阵?那些相关单位在事前与事后所耗费的大量社会成本,又是所为何来?把人全放出来再准备全抓回去,好在未来冲绩效吗?能这样拼治安吗?
问题还不仅于此,这次的减刑出狱人,既是属再犯率最高的是烟毒犯及窃盗犯,因而这其中许多人为了筹钱买毒,很可能不惜去偷、去抢,对社会的威胁本来就很大。而依他们过去的犯行会沦为坐监本来就不冤枉,被判的刑期多半也都不重,如今在他们还未为所犯罪行付出完整代价之前,就为了一个他们大部分都搞不清楚的政治理由,糊里胡涂就都给放了出来,这哪是在纪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及解严二十周年,根本就是扭曲了犯罪人责任及社会法益的比例原则。
为因应此次减刑出狱人中占了四成多的烟毒犯,据了解不少毒贩已在囤积毒品准备大捞一笔,毒品价格还因此涨了二至三倍。以往毒品犯的再犯率本来就居高不下,经常是“提早出去,又提早回监所”。别的不谈,全台大减刑实施才不过两天,各地已相继传出有七名获得减刑的受刑人在出狱后不久即疑似吸毒暴毙,而警方缉毒人员早在事前就预言,减刑第一天就一定会有毒品案减刑出狱受刑人暴毙案件发生,理由是毒品人口的心肺功能较弱,一出狱施打毒品海洛因,最容易造成心脏衰竭,结果果不出所料,在各地都发生甫减刑出狱就暴毙或昏迷的情形,也有警员不讳言指出,这种情形根本无从辅导。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七名受刑人如果未获得减刑“德政”出狱,至少人到现在都还活着。
社论最后说,我们真的不想浇冷水,但请平心静气的检视一下,这场号称要纪念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及解严二十周年的减刑秀,究竟是彰显了崇高的政治意义?还是提高了社会治安恶化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