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5日电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李维一在介绍在大陆台湾学生申请奖学金时表示,2005年到2006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705名台湾学生分别获得了一、二、三等奖,其中有博士生405名、硕士生407名、本科生893名。
李维一在今日(15日)上午国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2005年12月大陆教育主管部门就颁布和实施了《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前,2005年到2006年度台湾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共有1705名台湾学生分别获得了一、二、三等奖,其中有博士生405名、硕士生407名、本科生893名。
《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共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2000个,其中分为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类,每类分设一至三等奖,具体的名额和标准是这样的,本、专科学生一至三等奖分为200名、300名、500名,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学年分别为4000元(人民币,下同)、3000元和2000元;硕士研究生一至三等奖的名额分别是50名、150名、300名,奖学金分别是6000元、4000元、3000元;博士研究生一至三等奖的名额分别是50名、150名和300名,奖学金分别是8000元、6000元和4000元。
李维一并表示,台湾学生奖学金按照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的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评审完毕,台湾学生可以根据申请条件,按照学年向所在学校或科研院所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连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