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5日電 竟有父親向一對親生女兒伸出狼爪性侵長達五年之久。臺灣一對姐妹從小學開始不斷遭父親恐嚇威脅,若不從就慘遭毒打,五年下來恐遭亂倫近兩百次。父親辯稱是思念離家出走的老婆才染指女兒。桃園法院4日重判他十九年六月有期徒刑。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檢察官當初審理本案時,這名父親曾說“我想要閹掉”以此認錯,但檢察官認為,只是推托之詞,認為他惡行重大,求處無期徒刑。4日承審檢察官得知判決后認為判太輕、應(yīng)求處無期徒刑、讓他終身監(jiān)禁,不排除上訴。
亂倫獸行 應(yīng)處無期刑
男子一家原本居住在臺北縣,2003年搬到桃園縣,同年結(jié)婚十多年的妻子無故離家出走,男子個性變得怪異。當年就讀小六的大女兒于暑假某天遭父親搖醒,恐嚇她脫下衣褲,撫摸下體、胸部并性侵得逞。
未料來年,相差兩歲的小女兒進入青春發(fā)育期,父親竟然又同樣性侵小女兒,“爸爸不要,可以不要嗎?”兩姐妹無助心聲,同住的祖母都沒發(fā)現(xiàn)。
無助小姐妹 隱忍五年
就這樣,男子對親生女兒亂倫平均一星期一到兩次,大女兒若月事來,他的泄欲目標就轉(zhuǎn)到妹妹身上,五年來不斷惡性循環(huán),兩姐妹沒有謀生能力,又怕抗拒父親會遭來毒打,身心受創(chuàng)不敢告訴別人。
直到今年六月十八日,已經(jīng)就讀高中的大女兒終于受不了,將父親的獸行告訴朋友,在朋友陪伴下到警察局報案。令人發(fā)指的是,就在大女兒報案同時,獨留家中的妹妹再度被父親性侵得逞。
“簡直不是人!”檢察官聽到法院判決,認為對這名父親獸行,不應(yīng)僅判如此,不排除再提無期徒刑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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