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6日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洗钱疑案及机要费案,继25日大规模搜索后,今天下午将传唤陈水扁重要幕僚,包括前“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以及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等三人。据指出,今天传唤的对象疑有人经手机要费后,将原应公用的款项用于私人用途,涉嫌贪渎,检方讯后不排除向法院声请羁押。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特侦组25日展开大规模搜索行动,检、警、调部门兵分二十七路,搜索陈水扁住处及办公室,以及陈水扁、陈幸妤住处,搜索地点还包括多名“前朝”党政要员的住处,包括邱义仁、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马永成、林德训等人住处。
据指出,虽然陈水扁日前供称,机要费全数用于公务支出,部分用于“机密外交”等秘密工作,但特侦组怀疑有人经手机要费后,并未用于“机密外交”或秘密工作,而是流向私人用途。
特侦组指出,前陈水扁任内办公室出纳兼扁家私人账房陈镇慧,经手保管的机要费中,有超过五千万元新台币遭到侵占,这些钱疑流向私人用途。
检方特侦组连日来传唤多名证人,查证陈水扁所称的秘密工作支出,并破解陈镇慧办公室遭删除的计算机账册数据,再与新加坡提供的查帐资料比对后,怀疑前“总统府”官员中有人经手机要费后,却未用于公务支出,疑涉及侵占或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
特侦组25日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陈镇慧。法院审理后认为陈镇慧涉及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伪造文书罪及违反“洗钱防制条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
另据“中央社”报道,检方专案小组根据台当局“总统府”2003年核定“国务机要费支用程序作业规定”,发现“国务费”中的机密费必须由会计处另设专账目,并须有公文备查使用目的,以领据列报的机密费,使用方式比领据列报的首长特别费更严谨,两者不能等同。
专案小组认为,由陈镇慧经手、每月从陈水扁办公室以领据直接领取的半数“国务费”机密费,当中有超过新台币五千万元,领后却未提出确切支出凭证,疑流向私人用途,陈镇慧涉嫌协助他人侵占公款。
由于特侦组已成功突破陈镇慧,因此检方将再传讯过去也曾经办“国务费”的林德训、马永成等人,厘清“国务费”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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