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教唆枪杀2名警察 台男子被判处死刑
2008年01月30日 16: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1990年间涉嫌在嘉义市枪杀两名警员致死的枪击要犯王信福,逃亡16年后,2006年被缉获。嘉义地方法院29日审结,考虑被告到案毫无悔意,判处死刑。
嘉义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指出,现年五十五岁的王信福,1990年8月10日凌晨,在嘉义市一家卡拉 OK饮酒作乐,因不满店主殷勤招待已下勤但仍穿着警察制服的警察黄某、吴某,且警察又不理会其唱歌,心生不满。
被告当场大声辱骂,扬言让店家无法经营,并以“警察有多大,警察有什么了不起”、“抓我管训也不要紧”等语谩骂警察。因警察黄某出言顶撞,被告将身上已上膛的手枪交给同行的陈某,指示陈某先后对两名警察各开一枪,送医均不治。
陈某被逮捕,已于1992年被执行枪决,而王信福经传唤未到、拘提无着。在2006年10月,被告冒用他人“护照”及台胞证,于桃园机场入境被缉获。
被告矢口否认有杀人犯行,辩称事发当时虽在场,但与警察无冤无仇,并未杀人。
嘉义地方法院29日审结,考虑被告王信福与两名被害警察并非熟识,也无仇隙,仅因琐事动辄持枪近距离射杀二人,显然目无法纪至极;且被告遭缉获到案后,否认犯行,未见悔意,认为被告有与社会永久隔离的必要,因此,判处其死刑。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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