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7日电 桃园县赖姓货车司机疑为诈领200万(新台币,下同)保险费,要11岁女儿写下和同学出游的字条后,带女儿在街上晃了两天,6日凌晨用胶布蒙住女儿眼嘴,把女儿推落桃园大圳水中;女童漂流约1公里后抓住圳边树根保住一命。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42岁的父亲矢口否认作案,供称女儿偷钱,才把她带到大圳边吓吓她,但不小心碰到,女儿才会落水。但警察问他为何把女儿嘴巴、眼睛贴上胶布,女儿落水后又为何不立即报案或求救,他都无法自圆其说。警方认为他涉嫌重大,则依杀人未遂移送检方。
警分局调查,赖姓男子与同居女友11年前生下这个女儿,之后女友离开他,女儿由他认领抚养。三年前,他为女儿投保200万元意外险,疑因积欠40多万元卡债无力偿还,设计谋害女儿诈领保险费。
警方表示,赖姓男子为免家人起疑,要女儿写下“我要和同学出去玩”的字条给祖母,本月3日就开车载着女儿到处闲逛。女童还以为爸爸对她很好,完全没有想到父亲要对她下毒手。
警方说,前晚九时赖向女儿谎称去朋友家,但必须先用胶带把嘴眼蒙住才能进去。女童不疑有他,赖姓男子随即把女儿载到桃园大圳内坜段,编了一堆理由要求女儿跳入水中。女童怕危险不愿下水,赖姓男子看女儿态度坚决,暂时放弃,并撕下胶带,再开车四处乱逛。
警方表示,6日凌晨,赖姓男子再携女到大圳边要女儿跳水;女童还是不敢,还问爸爸“跳下去真的有人来救我吗?”女童说,父亲后来又把她的眼嘴蒙住,趁她犹豫时,父亲一把将她推落大圳。
女童落水后漂流约一公里,抓到圳旁树根自行上岸获救,路人看到她全身湿透,立刻带她报案。
警察根据女童描述经过,认为父亲赖姓男子涉嫌重大,立即传他到案,赖否认作案,反指女儿很会欺骗。他怀疑女儿偷钱,把女儿带到大圳边吓吓她,因女儿不说实话,父女在岸边僵持,他转身想要开车门拿雨伞时,不小心碰到女儿,她才会摔下大圳,他并无意要置女儿于死地。
桃园大圳创设于1916年,它是从大汉溪上游石门峡取水,导水渠路,穿山越岭并以隧道引水至八德市广丰(即大段),衔接干线长25公里,沿线尚有四条支线,1924年5月26日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