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5日电 为确保飞航公共卫生安全,台卫生部门规定自7月1日起,罹患传染性肺结核的病人不应搭乘航程8小时以上的国际航班,至于罹患“多重抗药性肺结核”的病人,不论航程长短都不应搭机,违者可被处以新台币1万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据“中央社”报道,台“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组长杨世仰表示,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服用两星期至检验阴性且传染力消失、多重抗药性肺结核完全治疗,始可搭乘国际航班。
至于岛内航班由于飞航时间短于1小时,尚未设限,杨世仰说,原则上希望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搭机时全程戴上口罩,多重抗药性肺结核病人还是避免搭机。
杨世仰说,公共卫生护士会倡导上述肺结核病人搭乘飞机的相关限制,7月1日起,这两类结核病人经劝阻却仍执意搭机,将被开单罚锾。
杨世仰并说,“疾管局”预计自9月起将这两类肺结核病人的名单将交“境管”单位,禁止患者搭乘欧美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