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5日电 有“邵晓铃条款”之称的“增订汽车行驶与高速公路以及快速公路,后座乘客必须系安全带”条款本周五(18日)将在台“立法院”表决。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立院程委会”排定周五议程前四案为冻结在“院会”中的复议案。其中,第四案“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条文修正案,增订汽车行驶与高速公路以及快速公路,后座乘客必须系安全带,就是“邵晓铃条款”。
去年11月,台中市长胡志强与妻子邵晓铃在结束高雄辅选行程,返回台中的路上发生车祸,造成后座的邵晓铃重伤后,“立法院”随即提出修法增加“邵晓铃条款”。
这项法案虽然在去年12月底完成三读,但随即被提出复议,反对意见认为,强制后座系安全带对儿童反而会造成危险。到底能不能完成“立法”本周五将表决决定。如果复议案通过,则不需修法,如果复议案被否决,则“邵晓铃条款”就算成“立法”,未来汽车行驶与高速公路以及快速公路,后座乘客必须系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