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30日电 在30日上午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交通部水运司司长兼交通部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宋德星宣布:为进一步满足台航运业务发展需要,密切两岸航运的关系,交通部决定在原有开放基础上,进一步向台航运和道路运输企业开放运输市场,相关企业可直接在大陆设立独资船坞、集装箱运输服务、货物仓储、集装箱场站、国际船舶管理和汽车维修企业等。
宋德星说,关于大陆进一步向台湾业者开放运输市场,十多年前大陆已经主动地向台湾的航商开放了部分的航运市场,允许台湾的航运企业到大陆来设立航运代表机构,大陆也多次呼吁台湾当局有关方面尽快向大陆航运企业开放市场,允许两岸航商互设经营机构。但到迄今为止,还没有得到台湾方面的回应。截止目前,台湾的航商在航运领域里已经设置了7家公司,67家航运代表处,“应该说是为台商航运企业在大陆扩大经营市场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宋德星宣布,为了进一步满足台湾航运业务发展的需要,密切两岸航运的关系,交通部又决定在原有的开放基础上,进一步向台湾航运和道路运输企业开放运输市场,相关企业可以直接地在大陆设立独资船坞、集装箱运输服务、货物仓储、集装箱场站、国际船舶管理和汽车维修企业等,这个方面都可以设立独资的企业。
宋德星说,同时,在国际船舶代理、道路客运方面可以和大陆方面成立合资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执航通航的台湾客运公司,可以在大陆,就是福建相关口岸设立代表机构、办事处,从事相关的票务工作。
关于独资的船务公司,宋德星指出,内涵包括为母公司拥有和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签单、结汇和签订船舶的代理和服务等等日常的业务。独资经营公司还可以从事定仓、拆装箱、仓储、货物、运输运费和其他各种服务的费用,维修和保养集装箱以及设备,联系及与卡车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
宋德星也再次呼吁,希望台湾有关方面能够顺应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要求,尽快向大陆的航运企业开放市场,允许大陆的相关企业到台湾投资,这不仅有利于两岸的经贸关系的发展,也将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为台湾经济带来新的活力,是一件双赢互利的好事情。
关于程序,宋德星说,大陆方面专门有一个外商投资海运业的投资管理规定,航运是2004年颁布的,道路运输业的投资管理规定是2001年颁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