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通州法院审理了19起奥运期间伪造、买卖货车通行证的案件,共涉及被告22人。
记者了解到,这22名被告犯案的情形各不相同,有的伪造并销售证件,有的买证件后兜售,有的介绍造假。
这是其中一个案件。2008年7月底的一天,刘某驾驶公司的货车到海淀送货时,遇到一个男子向他兜售货车通行证,刘某打电话向公司负责人姚某请示,在征得同意后,以500块钱购买盗窃的货车通行证一张,但是用了不到一个月便被民警查获。
就这样,姚某和刘某因为买了一张500块钱的通行证,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个月。其余20人视情节轻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或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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