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万宁市后安镇六底村委会石葛经济社村民为讨临时使用土地赔偿款很烦恼
万宁市后安镇六底村委会石葛经济社,最近因一笔临时使用土地补偿款纠纷,想到法院起诉镇政府,可是苦于找不到公章。没有这枚“大印”,法院就不能受理。丢失的公章,成了经济社走法律途径讨说法的挡路石。
12月11日,石葛经济社社长谢王强说,该经济社的公章一直存放在镇政府,去年他当选社长后,曾多次到镇政府讨要公章,但未果。最近再到镇政府要,得到的答复竟是公章可能丢了。
石葛经济社为何要起诉镇政府呢?谢王强表示,今年2月,因东环铁路建设所需,石葛经济社与乙方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国土局为东环铁路有限公司受托方)签订了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协议,按照协议规定,临时使用土地面积为150亩,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款90万元。目前,这笔钱已全部划到了当地镇政府,但经济社却只领到45.6万元。
在石葛经济社,村民们向记者出示了《东环铁路建设工程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协议书》,甲方是万宁市后安镇六底村委会石葛经济社,乙方是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协议书上称,海南东环铁路有限公司兴建东环铁路项目,需要临时使用甲方土地,就临时使用土地达成以下协议,临时土地位于六底村石葛经济社,使用用途是取土场,土地面积是150亩,临时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每亩6000元,共计90万元。就协议规定的一次性补偿款90万元为何经济社只拿到45.6万元一事,后安镇负责人称,之所以没有把90万元全部发给石葛经济社,是因为取土场还涉及到其他经济社的土地,镇里本着使用多少,支付赔偿款多少的原则,便存留了一部分补偿款。
对该负责人的解释,谢王强认为这是一种托词。他表示,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是和石葛经济社签的协议,镇政府无权扣留协议规定的一次性补偿款。他同时认为,施工方也不会违反协议跑到其他经济社的辖区取土。
为了讨要补偿款,石葛经济社欲起诉镇政府。但因为没有公章,到法院讨说法成了一件行不通的事。谢王强为此多次到镇里索要经济社公章,但一直未果。
石葛经济社的公章到底在哪里?
后安镇镇长汪诒辉表示,石葛村村民确曾多次来镇里索要公章,但由于经济社社长没有提供社长当选证,镇政府便一直没有把公章给石葛经济社。后来,镇政府把石葛经济社的公章交给了六底村委会。
而六底村委会主任李亚三则表示,村委会下属11个村民小组,镇里只给了8枚公章,包括石葛村在内的3枚公章并不在村委会。他说,镇里没有给村里,可能是在镇里的时候就丢了。
面对经济社的窘境,石葛经济社的村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来为他们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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