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最大网络赌博案宣判 主犯一审被判刑6年
2008年10月30日 13:56 来源:金黔在线 发表评论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中院新闻中心获悉,日前,小河区法院对贵州最大网络赌博案作出一审宣判,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胡瑜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郭惠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李春晖、饶文火、姚建松、白全、张亚军、林宇凌等6名被告人被判处2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缓刑5至3年,并分别处以20万元至40万元不等的罚金。
2005年至案发的2007年9月,胡瑜作为境外网络赌博公司在我国设立的股东级别投注平台负责人,利用境外网络赌博公司在互联网上开设的“皇冠”、“克拉克”、“太阳城”等赌博网站组织网络赌博,在全国各地发展下级总代理,仅2007年1月至9月,胡瑜等人利用“皇冠”等3个网络赌博平台接受投注额累计达到5950985741元,形成了以其为核心的庞大赌博网络。而姚建松、白全、林宇凌和张亚军明知胡瑜等人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仍积极提供直接帮助;郭惠、饶文火、李春晖作为网络赌博平台在贵州地区总代理之一、积极参与、发展、组织网络赌博,发展下级代理并接受下级代理巨额投注金额。
一审宣判后,8名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贵州都市报 记者 廖波)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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