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自己的企业新购进设备,准备上市,生意红火的时候,因轻信一谎称印刷企业协会要开行业大会的电话,在赴会路上被杀害。10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震惊京城印刷行业的绑架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张京昭出庭受审。被害人的家人提出100多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
今年29岁的张京昭是北京市丰台区人,1996年12月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04年9月被释放。
据检察机关指控:张京昭于2007年10月间为勒索钱财与许建伟(另案处理)预谋绑架贾某,并准备了仿真手枪、假炸弹和折叠刀等作案工具。2007年10月19日上午10时许,张京昭以邀请贾某参加印刷行业大会为名将其骗出单位,后张京昭乘坐贾某驾驶的汽车,当车行驶到亦庄开发区一路口时,张京昭持仿真手枪对贾某进行威胁,在贾某反抗时,张京昭用随身携带的的折叠刀连刺贾某数刀,将贾某当场杀害。
根据张京昭的个人交待和公安机关提供的到案经过及证人证言,张京昭因与贾某的印刷厂有过业务往来而对贾某的情况有些了解,经过与此案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许建伟预谋,他们把绑架目标确定了开办印刷厂生意红火的贾某。实施绑架的头一天,张京昭给贾某的厂子打了一个电话,自称是印刷企业行业协会的秘书,请贾某参加一个行业协会的会议,并约定第二天上午派人接贾某参加会议。第二天上午,没有任何防备的贾某如约赴会,没想到的是半路上车的带路人竟然是一名图财害命的不法之徒。张京昭在将贾某杀害后,面对赶到现场的警察,竟然假装与贾某一起受到抢劫,还到医院包扎伤口,但张京昭语无伦次的答话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怀疑,加上发案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杀人嫌疑人很快就被锁定为张京昭。
据张京昭交待,此前他与许建伟还曾想绑架另一名企业老总,冒充物业人员进入到这位老总的家中,因只有其妻在家而没有下手。
今天的庭审中,张京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再三辩解说自己当时没有杀害贾某的想法,并不想杀人,只是图财不害命。今天上午,贾某的父母和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作为附带民事原告人,他们提出了100余万元的同事赔偿请求,并强烈要法院判处张京昭死刑。
法庭辩论中,检察机关认为张京昭意图绑架他人勒索财物,在遇到反抗后竟持械杀人,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而且是犯罪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极刑。而张京昭的指定辩护律师的意见是,张京昭属于绑架未遂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主观故意不是杀人,罪不当诛。
案件审理进行了一上午,法庭上被害人的家人表现得很平静,他们在庭后告诉记者,家里因为贾某被害,企业面临很大的困难,损失无法估量,他们唯一的愿望是严惩凶手,为民除害。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作者:文/王文波 图/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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