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认识不到两天的网民,遭到四川女子的色诱,很快被谋财害命,并抛尸大海。2006年发生在三亚的5·27绞肉机碎尸案,至今让人毛骨悚然。3名犯罪嫌疑人一审被判死刑后,提起上诉。6月17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三亚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一审宣判后,3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均称自己只是从犯,要求从轻处理。
身负赌债 屡生邪念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4月,被告人韩峰、王琴因赌博等原因欠他人不少债务,多次预谋在三亚采取麻醉手段进行抢劫。同年5月,身在三亚打工的韩峰从四川约来王琴及其表哥潘锐,3人伺机下手。
网上色诱 预谋得手
2006年5月23日中午,韩峰化名“蓝色诱惑”,上网搜索到了取名“文子”的网友吴某,便开始对他进行百般诱惑,并谎称自己名叫菲菲,因失恋心情不好来到三亚旅游,还“伤心”地诉说了自己的不幸,博得了吴某的同情。
5月24日,两人再次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韩峰套出吴某在某单位任职,猜想他应该是个有钱人,便相约见面,去三亚一酒吧内喝酒。当晚,吴某给了韩峰一个手机卡。
劫财碎尸 抛尸大海
5月25日晚,韩峰用吴某的手机卡打电话邀请他到某宾馆407房见面,吴某应邀而至。进了房间,韩峰便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杯放有安眠药的红酒给吴某喝,没有戒备的吴某喝下后不久便昏睡过去。
吴某昏睡后,韩峰便打电话叫来潘、王两人。三人用透明胶将吴某捆绑在床上,并贴住吴某的嘴巴和眼睛,搜出其身上的手机、现金和两张银行卡。吴某醒后被逼说出银行卡密码,三人到银行核对无误后当即将吴勒死,后来从吴某的卡中取出8000元。
从5月26日3时到5月27日15时,三人将尸体多次转移,并将其用钢锯、水果刀、绞肉机等肢解,后抛尸大东海、临春河等处。5月27日下午5时,潮水将装有吴某手脚掌的塑料袋冲刷上岸,被当地酒店保安发现,此案轰动一时。6月1日,潜逃回四川的韩峰等人先后落网。
3名凶手 各辞其咎
2006年,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3被告人实施抢劫杀人中,手段极其残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予严惩。
一审同时认为,3被告人在犯罪预备阶段及故意杀人后碎尸、抛尸,毁灭犯罪证据的过程中存在不同的分工,但在实施抢劫、杀人犯罪全过程中共同预谋并积极实施,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地位基本相当,不分主从。一审判处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8万余元。
而3名被告人均认为自己是从犯,提出上诉。今天的庭审,控辩双方就3人是否存在主次问题展开了辩论。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文刚 通讯员李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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