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两幼童栽入水池溺水身亡 父母承担8成责任
2008年06月16日 16:55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孩子在租住院内玩耍,不慎落入水池身亡,孩子父母将水池所有方和使用方告上法庭。近日,威海市环翠区法院田村法庭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因未能尽到监管职责,孩子父母承担八成责任,两被告赔偿孩子父母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12万元。
今年32岁的刘某来自河南,在威海做物资回收生意。他和妻子张某带着6岁的小杰和4岁的小林两个孩子,租住在威海高技区西河北村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院内。除了刘某一家,王某经营的渔具配件加工厂也设在该院,因机器冷却或产品清洗需要用水,王某在院内水池蓄满了水。今年2月10日,小杰和小林在院内水池边玩水时,不慎先后栽进水池溺水。很长时间后,刘某夫妇发现孩子失踪才寻找,当他们在水池中发现孩子时,两个孩子已没了气息。3月4日,刘某夫妇将王某和某防水材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0万元。
主审法官分析案情后认定,作为两个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刘某夫妇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某和防水材料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征得三方当事人同意,法庭进行了调解。按责任比例,王某支付刘某夫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9万元;防水材料公司支付刘某夫妇死亡赔偿金、丧葬费3万元,共计12万元。 (高洪超 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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