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记者欲敲诈镇长2万元 一打工者获刑1年半
2008年06月12日 14:12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冒充媒体记者,以报道负面文章为由,向一位镇长勒索钱款2万元。今天,被告人谭周刚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0岁谭周刚,只有小学文化。几年前,谭周刚一家从四川仪陇县来到上海后,谭周刚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生活一度窘迫,找工作的不顺心使他萌生敲诈的歹念。2008年1月,谭周刚采用特快专递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南汇区某镇政府的董镇长发匿名敲诈信,谎称自己是从事媒体工作的一位记者,以报道董镇长的负面文章为由,要挟董镇长给付2万元钱款。
董镇长接信后随即向警方报案,经公安部门侦查,同年2月19日,谭周刚钱款没到手,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周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勒索公民钱财2万元,数额较大,依法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谭周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依法属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得到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作者:富心振)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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