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光天化日下暴力强奸五旬农妇被判八年
2008年05月14日 13:16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经过10月余的艰难侦查取证,公安机关最终确定服刑人员陈冬良系强奸两农妇的犯罪嫌疑人,5月13日,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冬良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今年44岁的陈冬良2000年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刑四年,出狱后一直没有结婚。2007年3月30日下午,陈冬良乘其打工的工地派其外出买东西之机,骑车至司徒某林场附近,采用殴打、言语威胁等手段,欲强行与正在田里挖荠菜53岁的张某发生性关系,后因张某竭力反抗并大喊救命而未得逞。同年4月29日下午,贼心不死的陈冬良又骑车至司徒某鱼塘附近,采用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对正在田里种犁瓜的50岁村妇李某实施了奸淫。李某当晚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其当时太过恐惧没有看清施暴者的脸,公安机关一时无法确定嫌疑人,直到2008年2月19日陈冬良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十个月在服刑期间,公安机关通过DNA数据库比对,发现其DNA数据与案发时提取的被害人李某体内的DNA数据吻合,才确定被告人陈冬良为实施强奸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对其该漏罪作出了上述判决。(作者:张智慧)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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