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受到台风“浣熊”影响,珠海天气恶劣。当天下午五时,在珠海市体育中心主馆外,有一名郭姓男子被落下的铝制装饰板当场砸死。悲伤的死者家属要求珠海市体育中心赔偿60万元。体育中心律师称是由不可抗力造成,其代理人无责。双方一度僵持不下。近日,在珠海市驻梅花路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死者家属将得到37万元的赔偿。
接儿子路上被砸死
受台风“浣熊”影响,2008年4月19日下午2时30分许,珠海地区开始狂风大作,普降暴雨。大风使许多大树被刮倒。在这种恶劣的天气影响下,下午五时许,珠海市体育中心主体育馆的一块装饰板意外坠落,将一名正好路过此处去接孩子的男子郭某砸死。据现场记者回忆,记者赶到时还下着雨,发现死者身穿红色短袖和黑色长裤,横躺在积水密布的地面上。距离死者不远处,还有一块倒在地上的铝制装饰板。
后据记者了解,死者郭某今年39岁,家里有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一个九岁的儿子和多病的妻子,全家的生活来源主要靠郭某做些小生意维持,他的死亡,令全家的生计立刻陷入困境。死者家属找到体育中心要求赔偿。
体育中心坚称无责
珠海市梅华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受理此纠纷。4月21日,调解室把死者家人和体育中心代理人约到一起进行调解。起初,死者的妻子要求赔偿60万元,而体育中心的代理律师则坚称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事故,被代理人没有任何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可补偿家属15万元。双方争执不下。其时,悲伤的家属顿时哭成一片,老人更是死死抱着死者照片嚎啕大哭。死者家人还在现场多次拨打市长热线电话,要求公正解决。
经调解达成协议
调解员眼见双方共同调解已无法进行的情况下,决定将双方分开,进行背对背调解。对死者家属,调解员采取安抚情绪,劝导他们要理智地处理赔偿;对体育中心,则明确指出郭某的死亡是其在台风来袭期间没有对易坠物做好安全措施,致使飘篷铝板被台风刮落造成的,因此,体育中心对该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月29日,经调解员思想工作后,再次约请双方共同调解。在梅花路派出所警官的配合下,双方终于达成了由体育中心赔偿死者家属三十七万元的调解协议。体育中心答应按协议分两次将赔偿款划入死者妻子的账户,并根据调解员的建议,其领导于5月3日再次到死者家属住处进行慰问,从而令此宗因台风坠物造成他人意外死亡的赔偿纠纷得到及时的解决。(吴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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