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公民都应该有机会通过和平理性的方式反映自己的困难和不幸,都应该有能力利用国家为其提供的制度有效捍卫自己的权利。因此,需要质疑的不是飞行员是否在“劫持”旅客,而是我们是否为他们正常反映意见,提供了合法有效的途径。
最近,东航云南分公司18个航班在到达目的地上空后集体返航,引起了全国关注。事后,东航管理层终于承认事件并非因气候引起,而是存在人为原因。所谓“人为原因”,无非就是劳资双方对飞行员工资、待遇、扣税额等问题的分歧长期得不到解决,也没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而部分飞行员才铤而走险,演出集体返航这一幕。
4月17日,中国民航局认定集体返航主要是非技术原因,将对东航罚款150万,停止其在云南部分航线的经营权。
事实上,国内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已不在少数。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一度引起一些农民工采取跳楼、爬电线杆甚至暴力伤害等极端行为。一开始,采取这种行为方式的农民工确实是出于悲情或冲动;到后来,一些农民工之所以这么做,主要目的似乎是想吸引社会的“眼球”,因而才有“作秀”的嫌疑。但即便是“作秀”,农民工不得不以这些极端方式伸张诉求,仍然反映出其走投无路的悲哀。任何公民都应该有机会通过和平理性的方式反映自己的困难和不幸,都应该有能力利用国家为其提供的制度有效捍卫自己的权利。因此,需要质疑的不是农民工是否在“作秀”,而是我们是否为农民工正常反映意见提供了合法有效的途径。
和处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相比,身怀绝技的飞行员当然“强势”多了,因而他们可以“劫持”旅客上天忽悠一回。他们人数稀缺、供不应求,可以算得上是各行业中的“贵族”;即使他们的工资不能和国外同行相比,但也绝对是国内白领中的上乘;他们一“罢飞”,大批乘客顿时身陷困境,航空公司也将面临乘客集体抗议和承担误航赔偿的压力。
然而,在管理层面前,飞行员似乎还是“弱势”的。和往往没有合同的农民工正好相反,飞行员和航空公司签的一般是99年的终身合同,违约则可能要付出上百万的巨额赔偿。在双方力量不对称的情况下,利益分歧无法通过和平甚至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飞行员只有和农民工一样,通过极端行为向社会证明自己的“存在”。
因此,这次集体返航事件的本质和农民工的“跳楼秀”一致,只不过东航飞行员是用几千名旅客的安全和时间,而不是自己的生命作为赌注。谴责其缺乏职业道德也罢,严厉处罚肇事者也罢,反正他们吸引社会的“眼球”的目的达到了。不论谁是谁非,这次通过飞行员“罢飞”,大家终于知道了飞行员的“存在”———或用一位飞行员自己的话说,终于“让社会听到了民航飞行员的心声”。然而,为了让社会听到飞行员、农民工、出租车司机或任何人群的“心声”,有必要付出这么高的代价吗?
在一个法治国家,答案当然是“否”。社会群体不仅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反映自己的心声,而且可以合法组织起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巴沤峋褪橇α!泵扛龉と嗽谧时久媲岸际翘烊蝗跏频,但是如有代表自己利益的工会出面和老板交涉,工人的“底气”就大不一样了。如果实在不行,工会还可以使用最后一招,即组织合法罢工,迫使老板妥协。
近日,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就提出,“不要把罢工问题看得太敏感,罢工是市场经济摆脱不了的规律,也是目前社会能够接受的最好办法,深圳应当甩掉把罢工看得太敏感这个思想包袱”。他同时提出,“在法律或制度层面应当对罢工做出相应的规定”。(4月12日《南方都市报》)实际上,适度的合法罢工权———至少是可以合法罢工的威胁,不仅不会影响经济生产,反倒有利于防止诸如空中“罢飞”这样的非理性行为。
其实不只是罢工,通过合法结社,原本“弱势”的许多个人变得“强势”起来。譬如已退休的老人无论在哪方面都是“弱势”的,但在美国,他们组成了规模仅次于天主教的第二大协会,在国会山的游说集团中少不了他们的代言人。这样一来,原本年老体弱的他们就不再“弱势”了,退休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障当然也就不用看任何人的眼色,因为法律已经规定了很优厚的退休待遇。
从这方面说,确保民众宪法权利的实施,让不同人群的需要和声音得到关注,对更好地建设和谐社论有益无害。
作者:张千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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