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郭志昆)今年春节过后的2月19日,灵寿县南文城村小梅(化名)等6名女孩子怀着兴奋的心情到雄县西留官营村打工,没想到这让她们陷入了“包身工”般的境地:超强度的劳动、不能按时吃饭、有时还挨打受骂、并且拿不到应得的工资。
4月17日,记者随6名打工女的家长来到雄县,在雄县北沙乡政府的帮助下,将6名打工女解救了出来。
-“爸爸妈妈,快来救我!”
4月15日,小梅的家人接到女儿打来的电话,女儿用急促的声音对家人说:“你们快来接我,我实在受不了了,老板还打了我。我挂机了,怕老板听见!”
与此同时,和小梅一同在雄县打工的同村另外几个女孩子的家长也陆续接到了孩子的电话,内容都是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有时还不给饭吃,她们说不想干了,老板说要不想干就让家人拿1800元来赎人。
几位打工女的家长乱了方寸,不知如何是好。一位打工女的家长致电本报,希望本报记者参与对6名打工女的解救。
-6名女孩已被家长领走
4月17日上午,记者和6位打工女的家长一起来到雄县北沙乡政府,乡领导得知此事后十分重视,立即打电话向西留官营村干部了解此事,然后责令村干部派车把6位打工女和她们的行李一起送到乡政府。
中午时分,6位打工女被接到乡政府。据她们介绍,原先说好的是每天工作10个小时,实际上每天工作都在十三四个小时,最多时一天工作16个小时。说是停电日休息,其实停电日也都在干其它活儿,不让走出老板家大门,不让给家里打电话。两个女孩因为想回家还挨了老板和老板娘的打。
乡领导当面征求6位打工女的意见,她们都愿意跟家长马上回家,并想向老板讨要自己两个月的工资,由于老板没有出面,这项内容没有谈成。
6位打工女坐上家长们来时的面包车,北沙乡政府又为6位家长租了一辆面包车,把他们送到白沟镇,然后给了他们300元的路费,让他们坐长途汽车回家。
-招工时“条件还可以”
小梅的父亲老霍告诉记者,今年农历正月十三,雄县西留官营一家加工作坊的老板到他们村招工,当时说的是女孩子第一个月算实习,工资600元,第二个月起实行计件工资,工资肯定比600元高,每天工作10小时,如果赶上停电加班,最长也不超过12个小时,每月有3天休息时间。
6位女孩子的家长都感觉条件还可以,于是就答应了让她们去打工。
-两个月的工资被拖欠
小梅告诉记者,她们在雄县打工近两个月,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工资。老板说第二个月实行计件工资,可是每道工序每件只能挣一分钱,少的时候每天只能挣七八元钱,多的时候一天也就是二十二三元钱。原来说是做缝纫工,可老板还让她们搬砖、拉土,4月16日干的是重体力活儿,第一顿饭是上午11时吃的,第二顿饭是晚上7时吃的,一天只给吃了两顿饭。
她们被解救出来时,老板没有出现,她们说,一定要讨回自己两个月的工资。记者了解到,6名被解救的打工女中有两位还未满16周岁。她们每天早上6时开始工作,干到中午12时,午饭后稍微休息,13时30分开始工作,一直干到晚20时30分,有时还要加班到21时,甚至22时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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