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与39岁的原北京首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忠平相互勾结,共同贪污公共财产的北京娱乐信报社原广告中心主任傅丹丹,今天与吴忠平一起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现年32岁的傅丹丹,1999年开始在信报的前身《戏剧电影报》任职,2001年报社更名后任娱乐信报社广告中心主任。案发前,她除拥有房产外,还拥有宝马、别客等高级轿车。
公诉机关指控,傅丹丹利用其担任北京娱乐信报社广告中心主任,负责广告业务的职务便利,伙同吴忠平于2003年8月至2005年1月间,在报社与北京奥美世纪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麦肯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后,以支付广告退费的虚假名义,将报社485万余元公款非法占为己有;在报社为三元牛奶公司刊登广告过程中,将三元牛奶公司支付的127万余元广告费非法占为己有;在为报社制作个性化邮册过程中,以支付邮册费用的虚假手段,将报社44万余元公款非法占为己有。后两人将上述款项转移使用,并先后在朝阳区购买了三套商品房。
此外,吴忠平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30日在北京名人大酒店与傅丹丹举行结婚仪式,后两人在朝阳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上午9时40左右,傅丹丹、吴忠平被法警带入法庭,戴着近视眼镜的傅丹丹显得文绉绉的,很难让人相信她会涉嫌贪污650余万元。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傅丹丹在法庭上振振有词,均称不属实,指控的事实不存在,自己没有与吴忠平勾结,没有非法占有公款。起诉书指控涉及的房子,一套是母亲送给自己的,另外两套是吴忠平送自己的。吴忠平也称公诉机关的指控不属实,除认可亲人身份外,其对公诉人当庭问及的情况,要么回答没有,要么称不知道。对于重婚的指控,其称自己已经离婚,与傅丹丹结婚未办理结婚证只是因自己是外地人没机会办。
公诉机关认为,傅丹丹、吴忠平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相互勾结,将公共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吴忠平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应分别以贪污罪追究傅丹丹刑事责任;以贪污罪、重婚罪追究吴忠平刑事责任。
截止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作者:高志海 杜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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