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一禽兽父亲多次强暴亲生幼女获刑十年
2008年04月12日 13: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茂名4月12日电(梁晶晶 李广高)记者今日从广东茂名法院部门获悉,该市一位禽兽父亲以胁迫手段强行与亲生幼女多次发生性关系。目前,这位受千夫所指的狼父已经当地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小丽(化名)家住茂名市近郊,今年十四岁。在小丽还没上学的时候,父母因感情不和离了婚,小丽追随父亲卢某和继母一起生活。据了解,卢某是个惯犯,一九九九年因犯抢劫罪入狱三年,出狱后在二00四年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直到去年四月才被提前释放回家。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小丽还在七、八岁时,卢某就已经开始对其动手动脚,行为极不检点。但由于其是父女关系,加之小丽年纪尚幼,怎么也不会让人联想到,日后卢某竟然会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做出禽兽不如的行为。
二00七年四月六日中午时分,第二次释放出狱仅两天时间的卢某,用摩托车搭小丽到茂名市北郊露天矿排土场,以胁迫的方式对年仅十三岁的亲生女儿实施了第一次强暴。年幼的小丽迫于父亲的淫威,不敢将此事告诉任何人。此后卢某更是放肆,先后在自家小楼的房内以及楼顶等场所对小丽多次实施强暴。
今年初,在又一次遭受父亲强暴后,小丽忍不住向亲妈哭诉。母亲听后又惊又怒,即时赶来陪同小丽一起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卢某对自己的丑恶行为疾口否认,谎称是小丽的母亲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故意联合小丽来诬告他的。当警方拿出确凿的证据摆在他面前时,他依然不肯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当地法院认为,卢某以胁迫手段强行与幼女发生性关系,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故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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