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报假警称北大第二体育馆舞厅内有炸弹受审
2008年03月06日 10:25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因与前男友存在经济纠纷,协商未果后便报假警称男友的承包单位有炸弹,致使警方出动众多警力对此事进行排查。3月5日下午,该名报假警的女子辛娜(化名)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今年27岁的辛娜在事发前任北京市燕园鼎力教育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5月,通过朋友认识了宫先生,之后不久成为了男女朋友。2005年10月,辛娜和宫先生共同承包了北大内的体育馆办舞厅。2007年1月,二人分手,但因舞厅的经济问题产生了矛盾。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3月23日19时许,被告人辛娜因和其前男友宫先生存在经济纠纷,遂带人到北京大学第二体育馆歌舞厅处欲收取歌舞厅当日的售票款。遭拒绝后,被告人辛娜使用其手机拨打“110”电话报警,谎称北京大学第二体育馆内有炸弹。造成公安机关出动众多警力进行现场排查,并疏散北京大学体育馆内人员200余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经鉴定,被告人辛娜患有双相情感障碍,为限定责任能力。
据一名在场的民警称,“当天晚上,我接到一个北大体育馆内有人打架的报警,我和同事到现场后未发现可疑情况。大约过了20分钟,我又接到布警称,北大二体舞厅内有炸弹,让我到现场疏散群众。那天总共疏散了200多人,我们在现场周围进行排查后,却未发现可疑情况。后来市局防爆、学校治安处等单位到现场查看也未发现可疑情况”。
此前被告人辛娜在公安机关供述,称她和她现在男朋友去体育馆的舞厅找宫某要钱,可他不在,随后她就去收卖票的钱,可卖票的人不让她收,她就打电话报警说体育馆这儿发生纠纷,让民警过来解决一下,并表示自己没报警说有炸弹。但今天在法庭上,被告人辛娜却当庭表示对指控没有异议。
法院未将当庭对此案作出宣判。(作者:范静 李钦鹏/图)
【编辑:朱鹏英】
相 关 报 道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