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乃至广州市政协委员开门议事,公开表态,是中国社会政治转型的必然要求。但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如果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的发言存在明显的问题,那么,政府有关部门是唯唯诺诺、不予置评,还是主动应对、公布事情真相?
2月19日,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做客人民网,正面回应春运期间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对铁道运输部门工作的批评。这位发言人认为,政协副主席的话“既违背事实又违背常识”。(中国新闻网《2月19日》)
针对这场中国政坛罕见的争论,新闻评论界给予了高度关注。一些媒体认为,铁道部新闻发言人虽然言辞犀利,针锋相对,但毕竟向社会公布了一些真相,澄清了一些错误认识。也有一些媒体认为,政协副主席是以公民的身份发表评论,如果铁道部的官员“掌握铁路系统的所有信息”,又不允许公民公开“质疑”,那么就会出现“公共机构与个人的能力不对称”情况;“事实与常识,衡量的只是权利行使水平的高低,却丝毫无损权力行使的正当”;“对公开批评的不适应已成今天公共机构的痼疾,对质疑权利的不自信构成了公众情绪的严重压迫”(《南方都市报》2月20日)。
在这些艰涩难懂的语句背后,作者无非是想表达这样一种态度,那就是面对公民的批评,哪怕是不合事实的批评,政府机关也应该虚心接受,而不能敷衍塞责,更不能厉声反驳。
这样的评论出发点值得肯定,但是立论的基础却令人感到奇怪。众所周知,在中国宪法体制内,政协副主席和人大代表不同于一般公民,从法律规定来看,他们是属于某个阶层或者某个地区的民意代表,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享有比普通公民更多的权利。譬如,按照《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不受追究,所以,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在发言的时候更应该谨言慎行,否则就会出现权利滥用的现象。从制度设计来看,政协副主席和人大的领导都是国家公务员,他们属于领导阶层,所以,当政协副主席严厉批评铁道部工作的时候,不是公民面对政府机关,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间的责任追究。
众所周知,在实行代议制民主体制下,民意代表可以代表选区居民自由表达各种意见,可以对政府工作提出各项批评。政府有义务而且必须及时作出回应。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利用互联网,公开回应政协副主席的批评,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常态,也是新闻发言人应尽的本分。
可见,在春运期间铁道部工作是否应该接受批评的问题上,政协副主席的“问政”方式存在改进的空间。假如政协副主席利用法律规定的职权,要求铁道部门公布事实真相,或者要求铁道部新闻发言人提供有关事实材料,那么,既可以达到为民请命的目的,同时也可以督促铁道部改进工作。如果在重大自然灾害处理问题上存在严重的社会分歧,在民主政治体系下的通常做法是,由民意机构召开听证会,要求政府官员接受民意代表的质询。如果政府官员不能提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或者政府官员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平息民愤,那么,政府官员应当引咎辞职。
中国当前的政治是协商政治,这种政治的特点是由权力机关各个部门闭门协商。广东省乃至广州市政协委员开门议事,公开表态,是中国社会政治转型的必然要求。但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如果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的发言存在明显的问题,那么,政府有关部门是唯唯诺诺、不予置评,还是主动应对、公布事情真相?
这场在政协副主席与铁道部新闻发言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可以看作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我们赞赏政协副主席批评政府的立场和态度,也同样鼓励政府机关新闻发言人及时披露公众感兴趣的信息,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同时我认为,公众和媒体也应该注意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都是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发言者”,不能把他们看作是普通公民;可以这样说,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不宜随意“发炮”,公民可以直接履行对政府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可一旦通过民意代表发表意见,或者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表态,那么,就必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唯有建立在事实和责任基础之上的批评与监督,才能真正提高民主政治的效果和品格。 (乔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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