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9死1伤命案:嫌犯因家庭积怨杀害伯父一家
2008年02月16日 09:38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表评论
唐县“2·12”特大杀人案于14日告破后,保定警方连夜审讯,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柴公敏是因家庭积怨将其伯父柴某某一家杀害。记者在保定警方发布的协查通报上看到,犯罪嫌疑人柴公敏生于1987年2月14日,被抓获当日正好是其21岁生日。
2月14日下午,经过昼夜奋战的保定警方在保定涞源县走马驿镇将该起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柴公敏抓获。从接警到抓获犯罪嫌疑人,保定警方仅用56个小时。
2月12日早晨,保定唐县倒马关乡夹子村发生一起杀人案。该村村民柴某某一家9人被人杀死在家中,1人受伤。据保定市公安局局长张峰介绍,案件发生后,保定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2·12”特大杀人案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保定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亲临现场坐镇指挥。
很快,唐县倒马关乡夹子村村民柴公敏就被警方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经严密部署,“2·12”特大杀人案专案组迅速在柴公敏可能出逃的路口设立卡点拦截,并在周围各县车站、可能出行地点,发出协查通报布控,在周边地区形成了严密的包围圈。根据犯罪嫌疑人潜逃的方向,保定市公安局先后调集2300余名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唐县、涞源、阜平等县政府部门组织发动涉案周边9个乡镇的干部群众,冒着零下十几度的严寒,对三县交界方圆500多公里的山林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搜查。2月14日16时许,柴公敏在涞源县走马驿镇被民警抓获。
警方现已查明,柴公敏因为宅基地、倒煤渣、建房子等家庭纠纷,与其伯父柴某某有积怨,于2月12日早晨6时,手持钢钎,潜入柴家,将柴某某等一家9人杀伤致死,1人致伤。
据了解,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寇国莹)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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