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丝丝入扣演技精湛 三男子骗财30余万
2008年01月23日 14:13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来自江西省同一村子的被告人徐刘大、徐正连、徐火林,及另案处理的杨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朝阳区等地分饰角色上演了车祸诈骗剧,以不流通的外币骗走他人30余万元人民币。今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三被告人涉嫌诈骗罪的案件,三名被告人聘请了四名委律师出庭为其辩解,20余名家属参加了此案的旁听。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徐刘大、徐正连、徐火林伙同杨某(另案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扮演虚假身份的手段,用不流通外币冒充澳元或者瑞士法郎,以换汇能赚取差价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经查,被告人徐刘大、徐火林共实施诈骗3起,诈骗金额共计239066.88元。被告人徐正边共实施诈骗3起,诈骗金额共计208066.88元。共计,四人共骗取人民币308066.88元。
庭上,在公诉人出示的被害人的笔录中了解到他们分饰的角色与“剧情”,被告人徐正连与被害人搭讪,假装自己是一个外地司机在北京出了车祸,可手头没有现金,身上只有外币可兑换,可一时又找不到可以兑换这么多外币的地方。此时,被告人徐刘大很“及时”的出场,称自己是工商很行信贷部的赵主任,可以找朋友帮忙兑换这些外币,之后打电话给被告人徐火林并称其为“高主任”,在一番商讨后,高主任决定帮这个忙,并以外币对人民币1:6的比例兑换,由于急着等钱用的外地司机徐正连愿意以1:4.2的比例与他们兑换,这样一个转手就挣钱的机会怎可错失!于是被告人徐刘大便与被害人商量先将这些外币买下来,再去找高主任兑换。于是两人就去取钱,并与外地司机徐正连兑换后,让被告人拿外币去找高主任。拿到钱的两人就立刻消失了,高主任当然不会再被找到了。
法官尚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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