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规定中午晚上禁装修 环保不合格无偿返工
2008年01月17日 16:42 来源:大河网-东方今报 发表评论
洛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刚刚原则通过的《洛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草案)》规定,禁止在中午、晚上装修。
1月11日,洛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洛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草案)》。根据该《办法》要求,今后在每日12时至14时30分和21时至次日7时30分,禁止进行影响邻居正常休息的装饰装修活动。
另外还规定,洛阳市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投入使用前,装饰装修人应当委托法定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装饰装修企业提供材料导致不合格的,应当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记者 杨非)
【编辑: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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