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情节曲折,但又有着“大团圆”结局的“贺岁片”。说其“情节曲折”,是因为整个故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浪推后浪地高潮迭起;更妙的是,最后的结尾急转直下,绝对出人意料,但是又符合中国人的情感习惯。
故事的开头是:为讨千元工资,深圳一云南籍打工仔自焚;第二波:本着“先救人后交钱”原则,私营山厦医院收治了伤者。第三波:事件引起了云南省政府和事发地平湖街道办的特别关注,作出了“全力抢救,钱不是问题”的承诺。第四波:因为钱迟迟兑现不了,山厦医院医护人员的工资都发不出来;第五波:山厦医院将云南省政府和平湖街道办告上法庭;最后的大结局:山厦医院突然撤诉,因为云南省红十字会已经把81万元的捐款汇到了山厦医院的账上……
真的是很精彩,很感动人!尤其是在国家的医改方案即将出台的时刻,这个个案无疑会给公众信心,给公众希望。因为在这个个案中,造成惨剧的原因似乎纯粹是案主的冲动。但是,幸运的是,在接下来的事件发展过程中,这却没有成为相关各方推脱责任的借口,而是“忘我地”在抢救一个垂危的生命。如果每一个中国人在遭遇疾病伤害的时候,都能得到这样的“国民待遇”,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真的落到实处了。从这个基本点出发,可能所有的读者可能都会想到,但愿这不是一个绝无仅有的特殊个案。
由此,难免又想到,很遗憾,为什么这不是一家公立医院的所作所为呢?为什么深圳市政府似乎对此还没有任何表示呢?当然,对于前者,可能是没有遇到这样的足以表现自己的好机会;对于后者,也有可能事实上是有许多类似的作为而不为人知。真心希望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公立医院和地方政府都会责无旁贷地站出来。
尤其令我感动的是山厦医院董事长杨玉山的一席话,“我坚决拥护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2007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的说法: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医院急救欠费问题确实比较严重,但这并不能成为医院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解铃还须系铃人(这样用词恐怕不太切题),确实,站在医院经营者立场上看问题,“请客”是容易的,“埋单”则需要有一个国家制度来支撑。中国人的习惯恐怕不是“AA制”,而是“谁请客、谁埋单”,卫生部副部长给出的说法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新的医改方案中应该包括这方面的内容———这才符合中国国情,也许更是国际惯例。
□唐钧(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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