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法人》杂志编辑部主任朱文娜在她的住所内向记者展示了自己所采写的报道。
女商人短信讽刺书记被判刑 记者报道遭警方拘传
2008年01月07日 03:1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文章报道了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
3天后,西丰县公官局警察,携带公安局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昨晚,县公安局一领导证实,已对朱文娜涉嫌诽谤立案。
张志国昨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对西丰警察来京拘传记者一事毫不知情,但称报道确实有损西丰形象,并诽谤了他个人。
朱的代理律师认为,刑法规定诽谤罪为自诉罪。如张志国不自诉,当地公安部门不应立案,也不能到北京拘传记者朱文娜。
朱文娜遇到了麻烦。
“西丰县警方来抓你了,是报社通知的。抓你的警察就在报社里面,你千万别回报社,赶紧找地方躲一躲!1月4日下午5点,她接到家人电话。
朱文娜是《法人》杂志的记者,她赶紧给单位领导打了个电话核实,得到回复是:确有此事,西丰县警方一共来了四个警察,带着朱文娜涉嫌诽谤罪的立案文书和拘传手续,同来的还有一名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的同志。领导同时告诉她,先避一避,不能让他们抓走。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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