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陆丰公路局局长大办母亲丧事的违规行为
2008年01月05日 21:25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广东省纪委近日正式通报,原陆丰市公路局局长谢平发大操大办其母亲丧礼,违反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撤职和行政降级处分,并将其调离陆丰市公路局,另行分配工作。
2007年10月31日,谢平发的母亲去世,谢与其兄弟姐妹商议决定,遗体火化后于同年11月17日举办葬礼。葬礼当天,谢平发等雇了20多人的仪仗队(当地俗称“八音”)在灵台拜祭,送葬队伍达1000多人,其中有8名为陆丰市公路局干部职工。葬礼后,分两处设宴100席供送葬人员食用,场面十分张扬,引起当地群众的议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11月18日,汕尾、陆丰市纪委在广东省纪委的要求下迅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在查明事实后,汕尾市纪委决定给予谢平发党内撤职处分;汕尾市公路局决定给予谢平发行政降级处分,并将其调离陆丰市公路局,另行分配工作。
广东省纪委通报指出,谢平发大操大办母亲葬礼,违反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并未按规定向当地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这件事的发生反映了个别同志纪律观念淡漠,对党规党纪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广东省纪委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这件事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和引领良好社会风尚,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的思想,抵制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不正之风。 (记者孔博 肖文峰)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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