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安部门对起火商铺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
2008年01月04日 00:21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2008年1月2日,消防队员在火灾现场救火。当晚20时许,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突起大火,大火燃烧到12层高楼上。截至记者发稿时,大火已经燃烧了10几个小时,火势仍未得到完全控制。 中新社发 张新军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
|
2日发生于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的大火目前基本被扑灭。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委获悉,公安部门已依法对德汇国际广场有关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封存了相关资产和账户。
据乌鲁木齐市委介绍,火灾发生后,乌鲁木齐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乌鲁木齐市消防局先后调集9个现役消防中队63车236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随后调集公安干警539人、武警官兵420人,以及大型企业的消防车辆及人员参加灭火战斗,3名武警消防队员在搜救被困群众过程中壮烈牺牲,另有1名消防队员受伤。
3日中午,乌鲁木齐市党政主要领导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由公安、民政、信访、卫生、消防等部门组成的火灾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信访、善后处理工作。目前,火灾现场;、原因调查、责任认定、损失核定以及商户安抚和伤亡消防官兵家属的慰问工作已全面展开,事故现场附近建筑内的人员得到及时疏散。(记者 刘兵)
【编辑:唐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