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平遥古城 中新社发 刘兆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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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平遥古城 中新社发 刘兆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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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竣工的南门外综合整治工程,是山西省平遥县近年来投入最多、拆迁量最大的项目,古城南门由此成为中外游客进入平遥古城的主要入口。然而,这项关系古城未来风貌的重大工程,竟成了一些拆迁户和有关领导干部合谋套取拆迁补偿款的摇钱树。
一户拆迁多捞百余万
今年3月25日,一封举报信寄至平遥县检察院,称在古城总投资3亿元、涉及千余拆迁户的南门外综合整治项目中,县拆迁办主任张海桥伙同拆迁户杨某做假合同,仅此一户使政府多赔偿90万元。
晋中市纪检、检察机关就此展开调查后证实,举报信中的杨某是重点拆迁户万福隆超市房主,他所得到的拆迁补偿居然比应该补偿的数额多出130多万元。杨某的这些非法所得,主要“归功于”负责拆迁工作的3名领导干部。他们是分管副县长田志远、时任拆迁办主任的张海桥、时任平遥县城建局长的程培林。
程培林因2004年曾收受杨某人民币2万元,2005年通过女儿、女婿收受杨某送的价值14万元的两间商铺及出租租金1.6万元,因此为杨某增加补偿款大开绿灯。拆迁结束,杨某将备好的3万元现金送给田志远,1万元送给张海桥。
拆迁办主任城建局长获刑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平遥县一些干部、拆迁户“蚕食”补偿款的内幕被逐步揭开。
去年8月,古陶镇南城村乔某的旅馆应得补偿101.1万元,乔某嫌少想多要点,便找到了时任拆迁办主任的张海桥。张海桥不但没制止乔某的“非分之想”,答应给乔某多加10万元,还要求乔某给自己拿出3万元。经张海桥操作,二人都如愿以偿。此时,即将退休的张海桥想到自己“政治生命快要结束了,想趁此机会多捞点钱”,便主动打起了补偿款的主意。南门外拆迁时,古陶镇南城村人牛某的房屋应得补偿77万多元,张海桥私自增加补偿的10万元归了自己。日前,张海桥与程培林均已被判刑5年,副县长田志远正被调查。
监管缺失拆迁补偿被蚕食
晋中市纪检委参与调查的人员指出,拆迁工程补偿款被“蚕食”,根源在于其拨付权由数人决定,缺乏监督,形成权力真空。南门外一期工程前后补偿款近8000万元,财政资金的拨付完全由分管副县长田志远与少数相关干部决定诸多事项。
虽然平遥县专门制定了《平遥古城南门外综合整治拆迁方案》等详细文件,但执行起来却分类进行,遇到普通百姓就严格按照方案执行,遇到部分“钉子户”或有关系、“做工作”的拆迁户,则制定补充方案,无限地放宽拆迁条件,使拆迁资金被套取。刘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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