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为蝇头小利“折腰”
事情露馅之后,邱冬芳开始为自己讨要说法。
广丰县纪委在调查后确认邱冬芳上学就业被冒名顶替的事实存在,户籍被迁也是事实。据纪委调查,几名老师不惜葬送自己的前途,为的竟是蝇头小利。叶某收取“中华牌”香烟两条,并代吴小燕父亲送了现金1000元给上饶师范学校争取委培指标的经办人,另代送出现金300元。
2007年3月27日,广丰县纪委将当年收受吴小燕之父好处、参与冒名顶替一事的现任五都中学教研处主任叶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占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就此事其他部门将作如何处理呢?广丰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黄建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年上了中等专业学校委培线没有去读的农村考生很多,为一些人冒名提供了机会,这跟当时的委培制度漏洞多有很大关系!绷硪晃煌跣罩魅嗡担骸拔庑⊙嗟蹦耆肥凳瞧窘枨穸嫉姆质晌先氖Ψ兜奈嗌,现在吴小燕已成为广丰县排山小学的一名老师。由于当时招生存在种种不规范,导致顶替一事发生,尽管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但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并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因此,他们不会对顶替者作出内部处分!
广丰县监察局局长俞志新表示,邱冬芳户籍是如何被迁走的,已难以查清,因为对迁移户口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排山镇西山底村主委会任已经病故,户籍档案也经过了清理,无法查到迁移存根。
面对这个结果,邱冬芳表示,广丰县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太轻,除纪委给予处分,其他部门没有涉及,此次受罚者只是一些不太相关的人员。自己的户籍被迁、档案被改,冒名者顺利入学就业,此事的主要幕后者及冒名者本人为何没有受到处罚?
邱冬芳认为,广丰县招生中的冒名顶替事件不止这一起,当地相关部门最初之所以不愿意严肃处理吴小燕,就是担心大量的冒名者会连带浮出水面,对师资队伍的稳定不利。
经邱冬芳不断反映,2007年7月,在江西省教育厅的直接干预下,吴小燕被停职,随后广丰县教育局登报将吴小燕的《教师资格证》声明作废。
与此同时,邱冬芳的遭遇引起了媒体的极大关注。今年7月,江西省城某报“公益律师”了解到邱冬芳的家境后,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将9方推上被告席
邱冬芳将冒名者吴小燕及当年班主任周某、广丰县排山中学、广丰县教育局、广丰县公安局等9方列为被告,提出3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在考虑其他因素及损害事实后,她再次提出了45万余元的新赔偿要求。
记者在民事起诉讼书中了解到,邱冬芳当年的中考分数已过了上饶师范学校的委培分数线,并且上饶师范学校也向邱冬芳发出了录取通知书,由于被告排山中学及其班主任老师未将考试成绩及委培分数线通知到邱冬芳本人,并将录取通知书交给前来冒领的被告吴小燕,再加上本案其他被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才使得吴小燕能够冒名顶替邱冬芳上学、工作。而上饶师范学校对报到新生审查不严,最终造成邱冬芳的姓名被人冒用,从而使其失去了接受委培教育的机会。
2007年8月23日,广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现场,本案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吴小燕及其父亲并没有到庭,由代理律师出庭参加诉讼。
在庭审中,双方对吴小燕侵犯邱冬芳的姓名权均表示认同,但对于吴是否侵害邱受教育权、赔偿数额及责任过失划定,双方发生了激辩。
吴某父女代理律师认为,吴只是侵犯了邱的姓名权,并没有侵犯邱的受教育权。因为吴录取的是师范类委培生,当年争取委培指标十分困难,吴的父亲通过关系取得,所以邱冬芳此后没有继续接受教育与吴在法律上没有因果关系。同时,上饶师范学校代理人认为,就算当时邱冬芳没有收到任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但只要邱有继续读书的意愿,就会寻找到其他上学机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邱冬芳自己放弃了受教育的权力。
对于邱冬芳提出的45万余元的赔偿要求,9被告均认为过高。吴某父女的代理人认为,江西关于精神赔偿规定最高标准为5万元,而在本案中邱提出赔偿数额过高。他称,邱冬芳要求吴赔偿以她名义冒领的工资及以后工资损失共计24万余元,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吴领取此笔工资是自己的劳动所得,不存在冒领之说。
对此,原告代理人指出,邱的资料被他人盗用后,吴已拿到本属于邱的录取通知书,而按照我国录取规定,一个学生只能收到一份录取通知书。当年,虽然邱冬芳没有被填报的第一志愿录取,但已上了当年重点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因为吴冒用邱的姓名,邱将收到第二志愿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获得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2007年12月3日,广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小燕等4人被判赔偿邱冬芳共2.3万元,公安局、教育局等5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吴小燕使用原告邱冬芳的学籍档案学习,学习期间及参加工作后,均使用邱冬芳的姓名,构成对邱冬芳姓名权的侵害,吴小燕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吴小燕、吴某、占某、叶某向邱冬芳赔礼道歉;被告吴小燕赔偿邱冬芳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赔偿邱冬芳高中教育权受到损害3000元;被告吴某、占某、叶某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法院同时认为,排山中学、上饶师范学校小学教育师范分院、广丰县教育局和广丰县公安局在办理招生和户口迁移中主要程序合法,不存在过错。
邱冬芳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结果。12月18日,邱冬芳告诉记者,12年来,吴小燕以及相关人员的行为让自己工作和生活承受了巨大痛苦和委屈,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她不服一审判决,决定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上诉。(周孝清 鲁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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