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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影星葛优退还359万元代言费用、7名涉案高管被公安部通缉、2万余人缴纳购买林地款、非法经营额高达16亿元——这是北京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霖公司)特大传销诈骗案给公众留下的记忆。2007年11月17日,曾帮助亿霖公司收购林地的岳阳市林业局原副局长任曙猛,被岳阳市云溪区法院认定收受亿霖公司贿赂40多万元,一审获刑11年。不过,任曙猛及辩护律师却一再坚称他无罪,已于近日向岳阳市中级法院上诉。目前,此案已进入法院的二审程序。
检察机关 任曙猛受贿40余万元
现年52岁的任曙猛,原系岳阳市林业局主管招商引资等工作的副局长。自2005年开始,任曙猛引进了亿霖公司林木林地流转项目,并推荐其妹夫段小平担任亿霖公司湖南办事处的司机。后来,段小平又兼任亿霖公司湖南办事处的业务主办。
今年2月亿霖公司案发,时任岳阳市林业局副局长的任曙猛因涉嫌受贿犯罪,于今年2月10日被岳阳市检察院刑事拘留。据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指控,2005年9月,亿霖公司法人代表屠晓斌与该公司负责湖南林地收购工作的于峰,来到岳阳联系收购林地事宜。屠晓斌、于峰向任曙猛承诺,如在岳阳收购林地,办好林权证后,就按每亩10元到20元的标准支付“感谢费”给他。事后,任曙猛通过多种方式要当地林业部门全力支持亿霖公司在岳阳收购林地。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期间,亿霖公司在岳阳收购林地7万余亩。2005年9月29日,于峰从公司汇出16270元到任指定的账户,后任将此款上交给了岳阳市林业局监察室。10月19日,亿霖公司将20万元汇到任指定的、其妹夫段小平所开的账户内。2006年3月,亿霖公司又将226823元汇进该账户。
据此,检察机关认定任曙猛先后3次收受亿霖公司贿赂443093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辩双方 40余万元涉案款属于谁
今年10月,任曙猛案在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开庭审理时,控辩双方就该案展开了激烈辩论,争论的焦点为:除去亿霖公司直接汇给任的16270元外,其他涉案的426823元到底属于谁?
检察机关认为,段小平虽然是亿霖公司湖南办事处的司机兼业务主办,但要完成业务,必须依靠任曙猛利用职权和地位才能完成,因而426823元是任曙猛利用段小平的账户收取的,任曙猛从中给予段劳务费33000元,余下的41万多元,任曙猛进行了多次转存。
而任曙猛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其中第一笔16270元,任在案发前已主动上交到了市林业局监察室,不应该算做受贿。除此之外,任没有收过亿霖公司的其他款项。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他两笔共计426823元的款项,实际上是亿霖公司支付给员工段小平的“信息费”(或曰“业务提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任曙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决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没收10万元财产和443093元非法所得。
被告上诉 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对于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任曙猛不服,他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在近日递交到岳阳市中级法院的上诉状中,任曙猛及代理律师认为,一审判决没有正确区分“正当履行职务行为”和“利用职务之便”,请求上级法院依法撤消一审判决,宣告上诉人无罪。
任曙猛认为,自己作为主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市林业局副局长,为贯彻国家加快林业发展的战略决策,开会强调、实地考察、向有关县(市)区林业局负责人打招呼,督促相关手续的办理,都是坚持依法行政,都是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而不是“利用职务之便”。事实上,与其他林地收购方的收购价格和付款方式相比,亿霖公司出价更高,且付款更快。所以,任曙猛坚称自己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