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敏超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专家组认为:徐敏超自案发前夜一直照顾旅行团内的一位生病的游客,几乎一夜未眠,以至失眠,直至案件的发生,表明徐敏超患有短暂的精神障碍。具体表现为起病急骤,多存在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事后有遗忘、冲动行为突然发生,伤害对象缺乏指向性,没有明确的目的和动机;恢复良好,能在短时间痊愈,无残留症状。符合急性短暂的精神障碍,具体表现为旅行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旅行性精神病是在旅途过程中发病,因精神紧张、躯体过度疲劳、环境过分拥挤、慢性缺氧、睡眠缺乏、水电解质平衡紊乱等引起。临床表现为急性起病,有的约在48小时内呈暴发性起病,症状迅速达到高峰。有下列临床表现:存在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冲动行为会突然发生,事后有遗忘。伤害对象缺乏指向性,没有明确目的和动机,事后恢复良好,能在短时间内痊愈,无残留症状。
关于旅行性精神病的理论和实践均已证明,因作案时存在意识障碍,且由被害妄想支配处于阵发性精神运动性兴奋状态,此时既完全丧失了辨认能力,又丧失了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原则上应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但是,本案司法鉴定人考虑到旅行性精神病患者作案多属伤害、凶杀、妨害社会治安,作案后果较严重;且由于作案后多呈遗忘,鉴定时精神状态正常,调查其在作案前及作案后精神状态,一般无特殊反应,民愤往往较大;所以鉴定工作既有技术性难度,又有群众工作方面的难度,综合评定为限制(部分)责任能力。
据此,鉴定结论为:徐敏超作案时患有旅行性精神病,评定为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回放 持刀伤人的六种原因
原因一:生活没意义、无目标
民警:你为何要用刀捅人?
徐敏超:当时我感觉生活没意义,感觉生活十分渺茫,没有目标。我去路边店里买刀,把刀拿在手里头的时候就想到去杀人了,就用手中的刀先捅了店主一刀。
民警:你用刀捅伤了第一个人后是怎么想的?
徐敏超:当时我只想到跑。
民警:那么你继续持刀捅人时怎么想的,是否考虑会发生什么后果?
徐敏超:当时没有想更多,也没有思维了,也没有考虑后果,我见到挡在我前面的人就用刀去杀。
原因二:工作不稳定,没家庭温暖
民警:你为何要持刀行凶?
徐敏超:我的情绪不稳定,对社会、对生活有一种不满,对自我的人身价值也不太肯定。
民警:是什么事导致你对社会和生活的不满?
徐敏超:在工作方面,我觉得不稳定,收入也不稳定;在生活方面,我觉得没有家庭温暖,亲情疏远一点。另外还有一些,就是以前考大学的时候,没有发挥好,这对我个人还是有点影响。我觉得这些都对我不公平,有时候我的心理也不平衡,情绪也不稳定。
原因三: 拿到刀后情绪突然失控
民警:你与彭导游吵架一事对你后来去持刀杀人有没有关系?
徐敏超:有一点,但不是很大,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民警:你再说一下对自己的行为现在是怎么认识的?
徐敏超:我不理智的行为应该说是对社会的一种报复。我觉得我的行为太残忍了,已经失去人性了。我没有考虑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民警:你找刀干什么?
徐敏超:我原只想用来防身,可是拿到刀后,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于是见人就捅。
原因四:发泄对社会的不满
民警:你为什么要伤人?
徐敏超:我就是要对他们进行报复。
民警:这些人与你有什么过不去的事吗?
徐敏超:没有。就是心理不平衡,感觉别人生活得这么好,为什么我偏偏这样,这个社会也对我太不公平,我只想报复他们,因此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
原因五:嫌刀旧,闹心,想杀人
民警:你当时为什么要伤人?
徐敏超:我当时也没有怎么考虑,就是见到不顺眼的我就拿刀去捅了。
民警:你当时为什么会有捅人的念头?
徐敏超:店主拿给我的刀不是我想要的,有点旧,我很生气,所以就拿刀先刺了店主。当时就觉得闹心,就有杀人的念头了。
原因六:工作压力太大
民警:你买刀想干什么用?
徐敏超:想防身、收藏。
民警:你到丽江拿刀刺人是因为什么?
徐敏超:主要是工作压力太大,就业压力和带团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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