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刚满18周岁的女大学生,不仅去坐台,还利用为客人服务的机会盗窃高档手机。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该女生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
18岁的小玉,是南京一所高校的大二学生。上大学、进入大城市后,出生农家的小玉开始爱慕虚荣,和别的女生攀比穿着打扮。由于经济来源受限,小玉受个别学姐的影响,决定到高档娱乐场所当坐台小姐挣钱。
2006年的中秋节后,小玉迈出了第一步,她和几个学姐一起进入一家较有名的俱乐部开始坐台,由于能说会道且长相不错,挑选她的客人不少。
今年10月,小玉从城东跑到城西来寻求“发展”,并在一家高档酒店的俱乐部落了脚。10月25日晚,几个男子来到酒店俱乐部的一号包间,小玉等坐台小姐来到包间。玩至午夜零时许,其中一个胖男子称自己喝多了肚子不舒服,提出要小玉为他按摩肚子,小玉照办。经小玉的一番揉来按去,胖男子很快进入了梦乡。此时,见其他客人和小姐也都挤在一起昏昏欲睡,小玉借机将胖男子放在茶几上的高挡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并随后假装去卫生间方便将手机藏进卫生间废纸篓里。
大约40分钟后,胖男子醒了,发现自己价值近7000元的手机没了后,他便问小玉拿了没有,小玉称没拿。他又问其他小姐,但都称没拿。胖男子把值班经理及保安都叫了过来,值班经理和保安查过几名小姐的更衣室后没有发现手机。
小玉见客人都随值班经理而去,以为万事大吉了,于是她又进入卫生间,将手机藏进自己皮短裙的内裤之中。不料没过半刻,值班经理又把几名小姐叫到一起质问,此时胖男子的一名同伴发现了小玉短裙内鼓出一块,“你这鼓鼓的是什么?”该男子边问边用手摸了过去,见事情败露,小玉只好承认拿了手机。随后有人报警,闻讯而来的警察将小玉带走。
(文中小玉系化名)
(通讯员 李自庆 记者 朱俊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