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放纵他人非法行医。12月3日,孔令和、王志浩经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因玩忽职守罪被宁海法院一审判处免于刑事处分。
2003年1月28日,在宁海县长街中心卫生院任职的孔令和、王志浩被聘任为镇乡卫生监督员,负责组织长街镇内的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2002年年底,无行医资格的王某(已被宁海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经由长街中心卫生院职员谢某撮合,盘下长街镇城塘村卫生室,遂在该卫生室持续非法行医。
孔令和、王志浩于2003年上半年即得知此事,但两人徇个人私情,既没有对王某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也没有按规定向宁海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及提出处理和处罚意见,放任王某长期在长街镇城塘村非法行医,以致在2006年5月21日,发生王某对患者违规超剂量注射林可霉素致患者死亡的重大医疗事故。(曾祥生 周云剑)